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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保定广播电视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时间:2013-04-03   浏览次数:



各县(市)电大分校(工作站)、市校各处室:

现将《保定广播电视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

 

保定广播电视大学

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

 

根据中央《八项规定》和省、市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“厉行勤俭节约”,我校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,推行无纸化办公(不再印发纸质文件),提高办公效率,规范办公流程,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
、本系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之一,可实现文件信息发布、个人办公、全系统任意二人或多人对话等多项功能。

、办公室负责本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监督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。

、要求全系统教职工使用电脑时自动登录本系统,以免影响和耽误工作。各县(市)电大、市校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管理员,负责每天查收本系统发布的各类文件、信息,并做好文件传阅、归档、告知相关人员等工作。

、各县(市)电大、市校各处室上传信息由本单位(本部门)负责人审核把关,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。

、凡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文件审批、信息发布等工作均通过本系统实现。

六、会议室、网络教室、远程视频系统的使用,食堂用餐,出市区公务用车,笔记本借用等由需求处室向主管校领导提出申请,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承办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