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电大分校(工作站)、市校各处室:
根据省校《关于做好<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>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》(冀电大校字(2014)75号)文件精神,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组织开展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活动,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,为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⒈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《条例》,领会《条例》精神实质,明确《条例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。
⒉开展不同层次的座谈会、研讨会,行之有效地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措施。
⒊利用电子屏、条幅、展板、海报等,宣传终身教育理念,宣传《条例》的精神和意义,展示服务终身教育体系的实践和成就。
⒋争取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公益性的《条例》宣传活动。省校已制作完成公益广告篇《学习让人生更美好》(已上传至校园网首页“校园视频”),请积极联系电视台进行播放。
各单位要对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全民动员和具体部署,切实抓好工作落实,多层次、多角度、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,提高宣传实效。
《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》电子版请到校园网首页“资讯中心”下载。
保定广播电视大学
2014年9月17日